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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02 14:46:29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819日至1012日,十四届县委巡察组对中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1125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将其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责任担当来抓。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统一全员思想,坚决摒弃过关心态和交差思想。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链条、各环节。通过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聚焦反馈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深入剖析,深挖根源,明确整改靶向。迅速制定详实具体的整改方案,建立清晰的措施、责任、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销号。各科室、中心、自然资源所严格对照方案要求,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确保每项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清晰的时间节点。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具体个案问题,更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力求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目标。

(三)对标时限要求,强化整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时限意识,将按时保质作为整改工作的硬性要求。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建立定期调度、跟踪问效机制。对进展缓慢或存在困难的环节,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调配,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同时,严把整改质量关,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核、效果验证等方式,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地见效,每一个问题都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所有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清零见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系统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切实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实现了学用紧密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以学习成果为指导,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坚持把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干部职工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及时学习,确保学习内容入心入脑。此外,为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我局共发放了30本《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书籍至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手中,并采取党组会议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体系,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二)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测绘资质单位管理,对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了学习培训,重点检查是否出现增量问题或变相向建房群众转嫁勘界测绘费用的情况。与各镇(街道)通力协作,对发现的违规转嫁农村宅基地勘界测绘费的问题及时整治清退。二是结合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报批和各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推进方案,按发展所需分类梯度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及规划编制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座谈,提高规划编制的精准性。深入各镇(街道)指导开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共同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快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待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对初步成果审核通过后报上级审查。

(三)针对推进耕地保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已立项可实施存量占补平衡项目32个,积极排查耕地后备资源。二是已全面完成对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中的130个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全面排查,并对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项目上报州自然资源局申请撤销上图入库,并函告相关镇(街道)取消备案,进行整改。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惠水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方案》。三是严格临时用地用途管制,强化临时用地巡查监管,制定临时用地管理措施,对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准的项目进行检查,对已到期或未按批准用途的临时用地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临时用地项目按照复垦方案履行复垦义务,督促未按批准用途的项目整改,对拒不履行复垦或整改义务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

(四)针对矿山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矿山企业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对没有用地手续的在产在建矿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对未按规定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的矿山企业按程序进行处理,对到期未申请延续的矿山企业督促立即开展生态修复,对到期申请延续的企业,严格执行《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在产在建的矿山企业,督促编制年度修复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修复治理工作。拟对到期未按规定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的2家矿山企业采取公益诉讼方式督促企业生态修复。三是督促未按规定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的有关公司缴纳生态修复基金。并对尚未按规定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的公司立案查处,并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针对项目用地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压实巡查责任,切实履行巡查、报告、处置工作职责。二是健全源头防控,严格项目用地批后监管流程,明确用地单位履约责任。2025年上半年共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700余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17件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7件次,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15宗,(其中结案5宗,正在调查10宗)。

(六)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土地前端网格化监管机制,压实镇、村、组土地前端监管责任,强化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责任落实,有效制止违法行为。通过整改,我局牵头拟写了《惠水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意见》,并呈请县人民政府于2025430日印发实施,形成最严格的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耕地保护闭环监管工作机制。二是利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同时在日常矿山巡查检查中强化宣传,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三是强化规划监管,严格按照《中共惠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和调整规划执法事项的通知》要求,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按程序核发规划许可证;对申请进行规划竣工验收的事项,及时开展验收并出具相关意见或竣工认可证。对发现未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行为,及时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

(七)针对财经纪律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加强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资金拨付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询价方案的审查,建立了严格的审查机制,明确规定未经专题会议或党组会议审议,不得开展询价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采购行为的发生,并规范了资金拨付和使用。二针对公务车辆租赁管理问题制定并实施了《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公务车辆租赁管理制度》,对车辆租赁、审批、派车、用车、加油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并详细登记公车使用情况、油费、过路费等信息,确保用车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同时,严格执行《惠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暂行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租赁的月租车加强了管理力度,健全了用车登记台账,实现了规范化的管理。

(八)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过清理县土地开发和储备中心已收集历年来固定资产发票及凭证,完善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向县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科申请录入系统。二是对各自然资源所办公房门面情况进行了清理登记,清理各自然资源所办公房门面12处,不动产产权均已转至县管国有企业名下。

(九)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法律法规,提升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惠水县自然资源局招投标管理制度,在采购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实施,健全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展采购工作。

(十)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纪律意识。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制定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加强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筑牢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四是督促各科室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及时堵塞了漏洞,为全局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五是强化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传帮带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指导,开展年轻干部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提升工作能力。

(十一)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确保了党组会议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对所有5000元以上的资金拨付使用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三是明确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确保了会议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党组成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和表态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记录,完整准确地反映了会议决策过程。四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各类会议记录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记录的指导督促,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记录,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查询。

(十二)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于202412月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加强了整改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听取各责任科室的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三是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6221045。地址: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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