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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城镇燃气安全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5 15:03:32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深入开展住建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扎实推进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着力查找问题线索,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征集范围

本次受理举报范围主要围绕燃气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非法经营城镇燃气的黑窝点;充装站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2.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瓶、灶、管、阀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3.城镇燃气经营者未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未按规定定期开展入户安检、随瓶安检,未进行安全用气告知等违规行为。

4.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及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行业领域用气单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灶、管、阀,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未规范安装、使用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违规行为。

5.企业或居民在小区车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高层建筑违规使用城镇燃气等行为。

6.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充装许可、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等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违规行为。

7.燃气管道占压、穿越禁止区域等安全隐患,燃气设施违规建设、改建、扩建、拆除等行为。

8.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9.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0.其他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854-6221264

2.来信来访: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电子邮箱:806944791@qq.com

三、线索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线索征集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真实有效线索。

                  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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